民國57年3月2日內政部奉先總統 蔣公指示,先後研擬「戶警合一實施方案戡亂時期台灣地區戶政改進辦法」,經核訂於民國58年7月1日試辦:省市民政廳戶政科劃出與警務處戶口股合併成立戶政科,縣市亦比照辦理;鄉鎮區市將戶籍課劃出,戶政所改隸警察局。
民國62年7月戶政所主任由警察分局副分局長兼任。 民國70年7月訂頒「戶政改進方案」:戶政所主任由兼任主任改為專任主任,並兼警察分局副分局長,同時兼受鄉鎮市區長指導監督,編制10人以上置秘書,20人以上分股辦事,以強化戶政所組織功能。
民國79年7月政府為配合動員戡亂時期終止,設立戶警分立體制;並於民國81年5月由行政院核訂「戶警分立實施方案」:於省市政府民政廳設科,縣市政府民政局設課,辦理戶籍行政業務;直轄市政府民政局、縣市政府設戶政課辦理戶籍登記業務,警務處及直轄市政府警察局設戶口科,縣市警察局設戶口課辦理戶口查察素行、失蹤或行方不明及流動人口管理與通報等警察業務。
民國97年1月31日臺中縣政府組織自治條例暨編制表奉核定修正,原「民政局」更名為「民政處」;原「戶政課」更名為「戶政科」。 民國99年12月25日因臺中縣市合併行政區域調整,原「臺中縣神岡鄉」更名為「臺中市神岡區」;原「臺中縣神岡鄉戶政事務所」更名為「臺中市神岡區戶政事務所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