受理案件作業程序表 民眾到戶所辦理業務,先檢驗資料後,列印申請書經民眾確認簽名後存檔並換發簿證。 民眾到戶政事務所辦理各項事務時,請依抽號順序到指定櫃台辦理各項戶籍案件。 本所服務人員檢驗您所提供的資料後,列印核對申請書,經民眾確認簽名後,服 務人員會將資料登錄存檔,並改註換發簿證;如申請書資料有誤,請要求本所服務人 員更正。 各項申請項目,請在期限內辦理;超過申請登記期限者,服務人員將依規定開立罰鍰處分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