兩公約宣導結訂婚年齡調降海報 自112年1月1日開始 民法成年年齡由20歲調降為18歲! 未來年滿18歲,就是有完全行為能力的成年人, 可獨立完成有效的法律行為(例如租屋、辦信用卡等), 享受權利也要自負責任與義務。 同時間施行的還有最低結婚與訂婚年齡修正, 年滿18歲的成年人才可結婚,且須年滿17歲才能訂定婚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