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113年12月23日起取消出國停復保規定,符合健保投保資格者,應持續參加健保及繳納保險費,中央健康保險署自是日起不受理停保申請。 親愛的市民朋友提醒您: 1.自113/12/23起 取消出國停復保規定,符合健保投保資格者,應持續參加健保及繳納保險費,中央健康保險署自是日起不受理停保申請 2.另113年/12/22(含)以前已辦理停保的保險對象,該次停保持續有效至返國日辦理復保,復保後不再辦理停保,但出國未滿6個月返國,應註銷停保及補繳保險費 如有疑問請洽(04)22583988分機6398楊小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