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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次申請護照親辦

自100年7月1日起,首次申請普通護照民眾須親自至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或外交部中部、南部、東部及雲嘉南辦事處辦理;倘不便親自前往則須先至戶所辦理人別確認後,始得委託代理人續向外交部代為申請護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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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市府分類: 戶籍兵役,一般行政
  • 最後異動日期: 2021-02-03
  • 發布日期: 2017-12-18
  • 發布單位: 臺中市神岡區戶政事務所
  • 點閱次數: 1086